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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货车年检必检项目增加!严防“大吨小标”车上路!发表时间:2021-08-26 00:48 2017年1月17日,一辆自卸货车在沿深圳市宝安区107国道北往南行驶中,与它车相撞,造成自卸货车驾驶员死亡、车上另一名乘客受伤。 经调查,肇事自卸货车就是“大吨小标”车辆,其销售公司会同上牌中介人员、检测站工作人员通过凿改车架号等造假方式,提供上牌“一条龙”服务。 最终,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主犯,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700万元。代理中介以销售伪劣产品罪、行贿罪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其余十人均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。 2020 年10月4日,吉林省松原市发生一起造成18人死亡、1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。肇事的福田牌轻型货车二类底盘实际质量、轮胎层级与该车型准入公告不一致(公告质量为2150kg、轮胎层级为6层级,实际质量为3645kg、轮胎层级为16层级)。 而货厢改装企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准入许可,对二类底盘非法改装,最终导致车辆的整备质量达到4905kg。最终,司法机关对该起事故相关的24人采取强制措施,其中12人被逮捕。 |